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何?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职责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职责。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职责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职责或者减轻职责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职责。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职责大致确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职责的大致,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影响等影响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X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职责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自愿救人造成他人损害负何职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情形下,造成受助人人身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职责,损害由受助人或者侵权人承担。
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他人损害指何?
这个一般条款是:“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侵权职责,但法律规定免责事由的,依照其规定。”
这个一般条款概括了污染环境侵权行为的特点,一是损害的广泛性,二是损害的长远性,三是损害的公众性,四是损害的潜在性,特别是潜在的损害也应当认为是损害,也应当赔偿,因此,环境污染职责适用无过失职责制度,排污人无论有无过错都要赔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根据侵权职责法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应当注意下面内容几点:
第一,造成他人损害的物品须是从建筑物中抛掷或坠落的。如果物体并非从建筑物中抛掷或坠落,不适用该规定。
第二,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是指无法确定物品具体是从哪一个房间抛掷、坠落的,因此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
第三,建筑物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使用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承租人、借用人以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饲养狗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怎样处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下面内容罚款 如果驱使动物损坏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下面内容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下面内容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下面内容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下面内容罚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
错误。
《侵权职责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职责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职责,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职责。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职责。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职责。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职责,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职责。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职责。第八十X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职责吗?
现实难题孟某是一名旅游大巴司机,一天载着一车游客沿着山路开往目的地,突然发生X,引发山体滑坡,旅游大巴被滚落的山石砸中,翻下了山崖,导致了不少人员伤亡。
黄某就是其中一名伤员,经过医院几许月的治疗,终于伤愈出院,出院后,黄某向孟某以及旅游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但孟某以及旅游公司认为损失是由于X造成的,与他们无关。那么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有相关规定吗?律师解答依据《侵权职责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职责。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行为人完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表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局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表明行为人没有过错,如果让行为人对自己无法控制的损害结局承担职责,对行为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因此,在本案中,由于X并未事先预报,旅游公司无法事先采取措施,孟某在开车经过中也没有过错,损失是由不可抗力导致的,孟某和旅游公司不承担职责。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职责。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下山咬死家禽,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谁担责,何动物?
各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草案)’里面规定,陆生野生动物(下面内容简称“野生动物”)是指列入X、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X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格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
假如家畜受X保护的一级野生动物或者二级野生动物侵害,由县级以上人民X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赔偿。假如家畜受非X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侵害,则得不到赔偿。
承揽人在职业中对他人造成损害定做人应承担何职责?
承揽合同中,一般造成他人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职责,一般,如果承揽人没有经济能力,委托人可以适当补偿,承揽人如果没钱,也没办法。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职责。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职责,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职责。雇主承担赔偿职责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谁承担职责?
现实难题 汪某是一名9岁的小学生,父母亲都是双职工,放暑假的时候,汪某的父母就将汪某关在家里,让他一个人在家待着。
这天汪某写完暑假作业,就开始在家里玩,一时兴起,将一个铁制的变形金刚玩具从阳台抛了下去,正巧砸中了路人毛某的脑袋,毛某当即头破血流,被人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休养了几天方才出院。查明事务原委后,毛某准备就医药费等花费向汪家提出索赔,那么具体应由谁来赔偿毛某的损失呢? 律师解答 依据《侵权职责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职责。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职责。在这则案例中,汪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即汪某的父母承担侵权职责。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职责。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职责。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